公告日期:2025-11-18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6、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5)第 010064 号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截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止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出
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7,277,97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667,277,972.00
元。根据贵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8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12,154 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85.94 元/股。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止,本次股票期权实际行权人数 282 名,
实际行权股数为 571,379 股,贵公司已收到 282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行权款项合计人民币 106,242,211.26 元(大写:壹亿零陆佰贰拾肆万贰仟贰佰壹拾壹元贰角陆分),其中计入股本的金额为人民币 571,379.00 元(大写:伍拾柒万壹仟叁佰柒拾玖元整),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人民币 105,670,832.26 元(大写:壹亿零伍佰陆拾柒万零捌佰叁拾贰元贰角陆分)。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7,277,972.00 元,
股本为人民币 667,277,972.00 元,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