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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兆易创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文件目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2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3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8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14:30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城奥大厦 6 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股东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 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5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兆易创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华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且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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