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5-054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汽车
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西安格易安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格易”)、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易”)、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易”)、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易”)作为“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分别增资 6,000 万元、6,000 万元、4,000 万元、4,000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西
安市、上海市、合肥市、深圳市。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开立、以及在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增资完成后由其与公司、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截至本公告日,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已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1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19,07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3.7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2,402.35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958.49 万元后,公司此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8,443.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开设的 32310188000045744 账户及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开设的 110902562710703 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 01003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95,030.19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 105,753.06 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上述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与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合计数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产生利息收入等影响所致。)
二、《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西安格易、上海格易、
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已开设专户,并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在北京会同公司、保荐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 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