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
董事。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0.5%以上不满5%的关联交易;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
3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满5%的关联交易;
(十一) 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行为:
a)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不满50%;
b)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不满50%,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0万元;
c)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以上不满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d)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不满
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e)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不满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元;
f)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不满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二) 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
(十三)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 法律、法规、部门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