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的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海涛,男,195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1984 年 7 月取得北京轻工
业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设计与制造学士学位。2009 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 年至 2009 年,担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6年至 2007 年,任北京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此前曾分别于北京龙洲会计师事务所、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任注册会计师。本人现任哈尔滨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
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核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未对相关议案及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 应参 亲自 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出席股
姓名 加董 出席 方式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股东会 东会次
事会 次数 参加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周海涛 1 1 0 0 0 否 0 0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会议,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2024 年度审计方案及年报工作计划,以及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
召开相关会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出席会议,就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沟通,听取内审部的工作报告,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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