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
商业信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舆情主要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信息或传言;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舆情等级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
司可能或者已经遭受损失,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公司设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
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就舆情应对处理工作做
出决策和部署,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
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与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品牌管理部联合负责公司舆情信息监测、管理和上报工作,
并根据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资本市
场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的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相
关风险;
(二)公司品牌管理部负责监控公司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媒体信息及其舆情信息,
以及负责半导体及行业垂直类媒体端舆情事件的监测及应对处理。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均有义务配合公司的舆情信息采集,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收集相关工作;
(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舆情监控和管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品牌管理
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配合制定舆情应对和处理方案;
(四)公司舆情工作组要求的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和执行等职责。
公司相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
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
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快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
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
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
传;
(三)勇于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于面对、主
动承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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