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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7:07:51 股吧网页版
兆易创新:兆易创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的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洁,女,197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
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学术兼职方面,担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社会兼职方面,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北京金融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人现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未对相关议案及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 应参 通讯

姓名 加董 亲自 方式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出席股
事会 出席 参加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 股东会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次数 数

陈洁 1 1 0 0 0 否 0 0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被选举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就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核,认为相关人员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出席会议,就公司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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