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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17:05:58 股吧网页版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
立新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司法拍卖的 11,776,66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67%)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承立新先生持有恒润股份无限售流通
股 62,149,421 股,占恒润股份总股本的 14.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立新先生持有恒润股份无限售流通
股 38,596,087 股,占恒润股份总股本的 8.75%。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承立新先
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业
务系统查询得知,持股 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被司法拍卖的 11,776,667 股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完成过户登记。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涉及的股 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23,553,33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的质押 融资合约构成违约,相关债权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35,330,000 股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985)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昆明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分三次公开拍卖,前两次拍卖股数: 各 11,776,667 股(已挂网公示);第三次拍卖股数:11,776,666 股。前两次拍
卖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10 时(延时除外),拍卖
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红塔证券的合法债权。2025 年 4 月 26 日,前两次网络
拍卖阶段已结束,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用户姓名徐国新、吴毅华在网络拍卖中竞买
成功,其中买受人徐国新以 150,323,000.43 元的最高价竞得 11,776,667 股公司
股票;吴毅华以 151,121,174.43 元的最高价竞得 11,776,667 股公司股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 年 5 月 21 日,买受人吴毅华已完成 11,776,667 股公司股票过户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1)。

2025 年 5 月 22 日,买受人徐国新已完成 11,776,667 股公司股票过户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承立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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