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以
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与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国际化战略,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发行上市”)。
为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境外上市股份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 H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于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延期,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项目本身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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