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股票简称:泉峰汽车 股票代码:603982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5,575,447 股
2、发行价格:7.82 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5.54 元
5、募集资金净额:195,153,605.44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德润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内,德润控股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该部分股份,不得融券卖出发行人股份。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潘龙泉及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已做出书面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认购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
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后,泉峰精密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潘龙泉先生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潘龙泉 张彤 柯祖谦
章 鼎 乐宏伟 许汉友
张书桥
全体监事签名:
黄敏达 林颖青 许敏钟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 江 杨文亚 吴 晟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3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
目 录 ...... 5
释 义 ......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9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票上市情况 ...... 1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7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9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1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21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6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26
二、发行人律师...... 26
三、审计机构......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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