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股票代码:603980 股票简称:吉华集团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HUAGROUPCO., LTD.
(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 1766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二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与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在召开董事会前,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72 元/股,定价依据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4.72 元/股,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预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3,559,322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上限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若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根据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邵辉与桐庐钧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发行前,桐庐钧衡直接持有公司 202,308,716 股股份,占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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