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拟向
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登记在《苏2018滨海县不动产权第 0000604号》上的300,030.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30,182.06平方米房屋所 有权,以及在上述土地上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本次交易总 金额为8,5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资产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协议生效后,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双方根据不动产交易过
户的相关规定,完成款项支付及不动产交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 续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后方能正式完成。若本次交易未 能在协议签署后的3个月内执行完成,存在交易取消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 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华”)与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沿海投资”)于2025年5月13日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沿 海投资拟以现金8,500.00万元收购江苏吉华登记在《苏2018滨海县不动产 权第0000604号》上的300,030.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30,182.06平方米房 屋所有权,以及在上述土地上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以下简 称“标的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为7,345.71万元(不含税),本次交易价格与账面净值溢价1,154.29万元。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资产交易旨在,一方面满足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与经营效益提升需求,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响应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关于标的资产所在港口片区整体开发的战略部署,为园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提供要素保障。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促进园区对标的资产的集约化利用,有助于公司通过资产整合优化资本配置,提升运营能效,既贴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与长期发展战略,又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出售资产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765888750E
3.成立时间:2004年6月1日
4.注册地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5.法定代表人:邱磊磊
6.注册资本:8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的投资活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滨海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1,486,334.54 1,496,125.04
负债总额 837,650.31 842,541.92
所有者权益 648,684.23 65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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