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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