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叶希善
本人作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发挥本人在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特长,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希善,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法学博士研究生,拥有律师资格。自 2006 年至 2019 年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自 2019 年至今在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为该所合伙人。本人自 2023 年 5 月起任金诚信独立董事,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董。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及年度独立性自查的相关要求,就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工作情况、持有公司股票情况、重大业务往来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当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参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叶希善 12 12 0 0 0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细致研读相关材料,与公司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推动、落实相关工作。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对《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进行了审议,并在 2023 年财务报告披露后,根据《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对考核对象2023 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6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就年度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高管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提高会议决策的
科学性和合理性,本人在会前就专门会议拟讨论的关联交易、融资担保、高管人员聘任、高管绩效考核、可转债再融资等事项与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了解;通过专门会议的充分讨论,就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的独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