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审慎地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本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通过邀请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会议,根据评标结果,向董事会建
议选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并建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标报价及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具体情况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2、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草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标报价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具体情况确定最终年度审计费用。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如下监督职责: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过程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
资者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年审前期阶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视频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年审项目组进行了沟通,就 2024 年度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预审情况、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利用、重要性水平、审计工作组人员组成、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了交流讨论。
(二)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等方式,与项目现场负责人开展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听取阶段性汇报,督促项目组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审计工作。特别关注了外部审计机构针对公司海外项目开展的审计程序。敦促公司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照计划顺利完成。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结果的汇报,就关心的重点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年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履行
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监督。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满足了公司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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