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17:42:10 股吧网页版
深圳新星: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7 日深圳新星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目 录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2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5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深圳新星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各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 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由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各项事宜。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的 30 分钟内向证券部办
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
(或者单位证明)等证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工作
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请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
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 股东要求发言与质询的,应先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 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
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 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以书面表
决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七、 表决投票统计, 由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担任,计票
员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最终表决结果以决议形式当场公布。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 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深圳新星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 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签到、 领取会议资料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推选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参与计票和监票,统计表决情况
四、审议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