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2 17:23:42 股吧网页版
深圳新星: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8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12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 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1、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883,926股公司股票 已于2024年9月11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718870),过户价格为 8.62 元/股。

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同
时根据相关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截至2025年9月1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

(二)本次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2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518Z1098号《审计报告》,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1,579,249,838.21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563,432,175.17元,增长率为 62.3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到解锁条件。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公司对持有人个人进行考核。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解锁比例确定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本计划份额及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对应解锁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存续期内持有人的任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持有人丧失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管理委员会收回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份额,并可将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