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4 月 24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
红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及
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6,343.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17.3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5.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387.2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3,049.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60%。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 上 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 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的业绩水平及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满足公司后期的各项经营性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提出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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