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谢志锐先生(监事会主席)、钟胜贤先生、肖爱明先生三人组成。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
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
案》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审议《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全票通过
2024-4-23 三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
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第五届监事会第 金的议案》 全票通过
2024-6-4 四次会议 审议《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2024-7-17 第五届监事会第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全票通过
五次会议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全票通过
2024-7-24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转让的议案》 全票通过
2024-7-31 七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8-28 审议《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全票通过
八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 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票通过
2024-10-28 九次会议
三、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全面的落实。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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