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担任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光明日报》深圳记者站记者;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任《深圳青年》杂志社首席编辑;2009年2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文化报》华南新闻中心新闻部主任;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市发改委《新产经》杂志社副主编;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上海利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1年4月任义乌易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广州利威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9月至2024年9月任富兰克(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现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欣瑞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嘉盟购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兼职情况:本人兼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
2、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本年应 出席股
姓名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参加股 东大会 缺席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东大会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李音 17 17 - - 3 3 -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审议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六氟磷酸锂项目资产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剥离不良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和财务结构,改善现金流,持续聚焦主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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