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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17:49:30 股吧网页版
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关 于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 22 楼 邮编:330038

22th Floor,Bank of Beijing,No. 1115 Phoenix MiddleAvenue,Honggutan Area,Nanchang,Jiangxi,330038,China
电话/Tel: +86 791 86598129 传真/Fax: +86 791 8659805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关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赣国浩律(顾)字〔2025〕第 06401 号
致: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张璐律师、马欣仪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 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
布《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通知》”),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时间、登记方法、联系电话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在江西省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699 号公司 24 楼会
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参加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0 日上午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
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股东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以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信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25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0,822,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518%。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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