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的审计资质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
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姓名舒佳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会计师:姓名汪鹏,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赖华林,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大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
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
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对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118 万元(含审计人员差旅费等)。
三、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 6 年,并为公司 2023 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正常更换审计机构的常规工作,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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