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铁清)
本人作为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邓铁清先生,1964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
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7 年 5 月至 1993 年 7 月国防科
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研究所工作,任教员;1993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
总后勤部后勤科学研究所工作,历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处副处长、处长,副所长兼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 4 级,文职 2 级);2020 年 4 月至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首席科学家。
2022 年 3 月 16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和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以现
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任职期间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9 次和股东大会1 次,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并在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后,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参加 6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及相关工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等共 5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本
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提名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审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会议 1 次,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分红等情况,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日常工作中,本人主动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以及公司披露的投资者关系记录表等,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4、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就公司的年审工作计划、年报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主要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5、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全部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年报审计阶段与年审会计师和管理层就重点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到公司进行了三次现场考察,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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