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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