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职。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及重要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细雄先生: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
士,财务会计与公司治理学科方向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重庆大学公司财务与会计治理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重庆大学组织与战略系主任。兼任重庆市工商管理类本科教指委秘书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组织与战略专委会常务理事,管理思想与商业伦理专委会理事。重庆市工商管理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重庆英才 名家名师,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经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当出席 7 次,实际出席 7
次,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做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都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 2 次股东大会并认真审
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和建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用以规范各委员会的合规、高效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经营计划、董事及高管薪酬审核等多个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在参加公司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等会议期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本人同公司管理层及董办工作人员保持了顺畅的日常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培训提供了便利与帮助,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四)与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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