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中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进行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的核查意
见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需进行调整。经过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 2.27 元/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 3.42 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核查意见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合计为 5.72 万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7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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