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2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2.27 元/股。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3.42 元/股。
本次合计注销限制性股票 5.72 万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57,344,000 股减少至857,286,800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857,344,000元减少至857,286,8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2. 申报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 联系人:谢昭庭
4. 联系电话:022-26983538
5. 传真号码:022-26983575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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