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6 16:35:44 股吧网页版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7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4 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5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议案一)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订《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议案二)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三)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1.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1.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1.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1.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1.8 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1.9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并办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10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