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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8:05:46 股吧网页版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2025 年 4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2.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660.0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5,476.40万股的0.77%。本次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751.40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60.00万股,合计为2,411.40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5,476.40万股的2.82%。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6.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50元/股。

7.在本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8.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56 人,包括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9.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1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11.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2.本计划须经银龙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须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就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将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3.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14.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 录

声 明 ......- 2 -
特别提示 ......- 3 -

第一章 释义 ......- 6 -

第二章 实施本计划的目的 ......- 7 -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 8 -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9 -

第五章 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 10 -
第六章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 - 11 -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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