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6:16:47 股吧网页版
醋化股份: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 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5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7,276.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42.3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募投项目后全部节余资金金额1,342.39万元
(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临2024-03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节余资金共计1,343.09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和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 具体 内 容 请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 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21)。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与保荐
机构平安证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7,276.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42.3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