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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5:49:35 股吧网页版
法兰泰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节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应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原则上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二章 交易品种与类型

第五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第六条 本制度所述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四)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六)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签出期权或构成净签出期权的组合作为套期工具时,应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财务部门是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操作与管理部门,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标的基础资产为非商品类)的可行性分析、计划制订、资金安排、
业务操作、账务处理及日常联系与管理;负责市场研究、市场信息收集、分析交易风险;确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计量方法及核算标准,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缺陷,监督套期保值业务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要求。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部门,负责履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以规避法律风险。

第四章 决策与操作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机构,公司及子公司所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均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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