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间,ST百利(603959)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6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0月,公司及实控人王海荣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根据《决定书》,ST百利及相关当事人存在多个违法事实:
一是ST百利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间,ST百利及其子公司与七家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项共计1.92亿元,用于公司承包的总包项目设备采购。七家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后,未按照协议约定供货,而是根据ST百利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的授意,以借款的形式将预付款项转账至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和其他指定账户。
王海荣在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等收到预付款项后,将预付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指定出借给第三方。王海荣资金占用共计1.9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二是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存在重大遗漏。其中,2022年度累计发生额7260万元,期末余额7260万元;2023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为9631万元,期末余额1.69亿元;2023年度累计发生额1.19亿元,期末余额1.92亿元。
责任认定方面,根据《决定书》,王海荣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知悉、安排资金占用事项,未勤勉尽责,是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以及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是资金占用事项的组织者和指使者,将公司上述预付款项实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出借第三方。
公司时任副总裁王伟主管公司财务工作,知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发生的部分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未勤勉尽责,是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以及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虞兰剑作为公司时任副总裁,并任ST百利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是该子公司预付款项合同审批和资金拨付的最终审批决定人,未识别大额预付款项已支付但并无供货的异常情况,没有及时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未勤勉尽责,是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以及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结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配合调查等情节,以及相关责任人职责分工、履职情况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湖南证监局决定:
1.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万元。
2.对王海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2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罚款400万元。
3.对王伟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
4.对虞兰剑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万元。
同时,鉴于王海荣违法情节严重,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年报信息显示,ST百利聚焦于为客户提供高端智能设备和黑灯智慧工厂一站式制造平台,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装备制造和甲级工程资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前身为巴陵石化设计院。
ST百利2024年年报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7亿元,同比降低41.19%;归母净利润为-4.01亿元,同比降低240.31%。公司5月10日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91亿元,实收资本为4.9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