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和审慎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郭春然,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秀尔商贸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项目经理、本公司财务经理、江苏春阳幕墙门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顾问、上海沪深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清陶(昆山)能源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清陶(昆山)能源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11 月 17日至今,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重点关注公司重大战略事项,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现金收购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
表意见。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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