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在 2024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 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7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
二、项目组成员情况
项目合伙人薛毛毛于 2018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18 年 1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18 年 2 月开始在中兴华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哈森股份(60395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寒天于 202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1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17 年 3 月在中兴华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哈森股份
(603958)、宝武镁业(002182)审计报告及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兴凤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2 年,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 12 年;201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 3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
业。2009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复核过哈森股份(603958)审计报告,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中兴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履职情况
中兴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对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在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计量、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商誉、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履职情况的评估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的审计机构期间,中兴华全面配合
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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