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0 号苏宁睿城慧谷 E-06 号楼
45 层 4505 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审核、注册部门的批准或同意注册。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批准步步高投资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公司将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步步高投资,步步高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不超过 28,175,274 股 A 股股票(含本数),发行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00%。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已与步步
高投资重新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5.46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0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步步高投资本次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即本次发行的新
增股票登记至步步高投资名下之日)后的三十六个月(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若后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规定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依其规定相应调整上述限售安排。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1,734.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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