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范荷娣女士出售其持有的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 195 号房产,交易金额为 1,028.59 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发
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简述
公司拟将拥有的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 195 号房产出售给关联方范荷娣女士。
依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拟出售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1,028.59 万元(含税)。
经与范荷娣女士协商一致,双方约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1,028.59 万元(含税)。
(二)本次交易目的和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充实业务拓展资金,公司拟将部分不动产资产进行出售。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荷娣女士过去 12 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范荷娣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范荷娣女士,2005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总经理。
除本次公司向范荷娣女士出售房产外,公司与范荷娣女士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范荷娣女士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不动产资产,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 195 号,宗地面积
593.62 平方米,建筑面积 633.69 平方米,总层数 2 层。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为 1,606.77 万元,账面净值为
847.17 万元。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 2066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
对交易资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1,028.59 万元(含税)。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以上述评估价格作为依据,确定最终交易金额为1,028.59 万元(含税)。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上述交易标的的账面净值为 847.17 万元,评估值为 1,028.59 万元,评估增
值 181.42 万元,增值率为 21.41%。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由双方参考交易标的的评估值并经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交易双方拟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如下:
(一)合同主体:公司(甲方)和范荷娣(乙方)
(二)成交价格:人民币 1,028.59 万元(含税)。
(三)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100 万元作为购房担保。
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甲方毁约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毁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2、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928.59 万元,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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