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5-028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2.4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44 元/股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向 1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5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3.44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张榜发布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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