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规定,对益丰药房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 号)核准,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797,432,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7,974,32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43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169,690.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0,262,309.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 8 日
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2-3 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 43,900.23 43,202.15
医药库房建设项目
2 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8,064.20 8,064.20
3 新建连锁药店项目 201,468.36 128,476.89
合计 253,432.79 179,743.24
经初步测算,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664.60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4.98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余额 10,4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24,30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376.62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预
计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足额归还。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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