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盛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通过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通过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商议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经表决,会议同意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回避 3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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