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707
客户家数
家
2024年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7.20亿元
(含 A、B 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审计情况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涉及主要行业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
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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