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目的及必要性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基本业务情况
(一)交易金额
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从事大宗原材料期货与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场所:
场内交易场所: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合法境内外交易场所进行场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场外交易对手方:公司拟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铝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远期、期权、收益互换、场外期权,外汇远期、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
(四)交易期限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与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四、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始终以降低价格、汇率、利率等波动风险为目标,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同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但同时由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特性,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主要如下:
(一)市场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政策和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交易标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三)信用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四)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一)公司以国家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为规范发展依据, 坚持审慎投资原则,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遵守大类资产组合配置原则,搭建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期货和衍生品流程,公司及有权机构将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决策。
(二)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详尽规定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严格执行投资工作规则和止损机制,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有效防范交易业务风险。公司已配备了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专业团队,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三)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遵循全面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权责匹配原则、一致性原则和适时有效性原则;在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报告和监控及管理体系评价的过程中,注重各环节之间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循环互动,并在内部环境、市场环境、法规环境等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完善,同时运用信息科技手段,保障风险控制有效落地。
六、结论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适度进行投资,旨在降低市场波动风险的同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在授权期和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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