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2024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26,497.32 元,依
法提取 10%的盈余公积 1,011,902.17 元,扣除 2024 年发放的 2023 年度股东现
金红利 20,261,367.44 元,加上 2023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755,315,127.1 元,截
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99,815,360.17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拟实施现金方式分红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经营”。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年度(24年 上年度(23年 上上年度(22
项目
度) 度)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0,261,367.37 27,154,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226,497.32 67,436,693.74 87866583.32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579,568,072.8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7,415,767.3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0,358,926.5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47,415,767.37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是
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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