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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8:52:28 股吧网页版
睿能科技:睿能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C 区 26 号楼公司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锦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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