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
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暂行规定”,公司自规定之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明确了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上述“准则解释18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追溯调整2023年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增加441.03万元、销售费用减少441.03万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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