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共计 1 项议案。
2、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 12项议案。
3、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计 1项议案。
4、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计 2 项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 1 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全体监事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履行了勤勉义务,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贯彻国家相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能够依法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法律、《公司章程》
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公司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5 年工作重点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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