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吸引、保留和激励核心人才,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定。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确保薪酬
管理合规有序。
2.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支撑公司经营目标
实现。
3.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兼顾岗位价值、绩效表现及员工贡献,保障
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
4.激励约束原则:强化薪酬与绩效的联动,实现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
效果。
5.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总额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薪酬支出的合
理性与可持续性。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第五条 工资总额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1.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物价增长水
平等。
2.岗位责任及工作强度。
3.个人能力和专业技能。
4.工作经历、学历及专业职称。
5.公司紧缺人才。
6.特别贡献。
第六条 审批与调整流程
1.考核主体: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普通员工薪酬考核,制定相应的年度
薪酬计划,年度工资调整计划;各级奖罚制度;福利发放制度;福利发
放标准;年终奖发放标准等交总经理审核批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计
发的核心依据。
2.调整机制: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若市场
环境、行业薪酬水平发生重大变化,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薪酬调整
建议,按程序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普通员工薪酬结构:
1.基本工资:是根据国家和公司薪酬制度及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
准计算的工资。
2.加班工资:是指员工按照公司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
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公司给予的额外工资。
3.岗位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或技术
难度较高岗位的一种工资形式。
4.考核奖金:是指公司或部门、车间对所有下属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
效率等进行考核后,按照高低等级给予的奖励。
5.年终奖金:是指每年期末,公司根据员工一年的工作业绩,给予员工
奖励。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由公司根据情况进行确定或调整。
6.项目奖励(含合理化建议):是指公司根据某些项目工作取得的成绩,
或因创新性的合理化建议取得的成绩,给予的奖励。
7.五险一金:指公司给予员工的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1.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内部董事有权依其在
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薪酬。内部董事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基本薪酬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半年度、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公司董事可按规
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不参与绩效薪
酬分配,同时公司承担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会议
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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