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左军)
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许左军,男,194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
大学铸造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从1970年至2000年先后任职于上海沪东造船厂沪东造船铸钢分厂和沪东重机铸造厂,历任技术科长、铸造厂副厂长、
厂长;2000 年至 2006 年在沪东重机质保部任质保技术工程师;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 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现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出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加 次数
5 5 0 5 0 0 否 0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相关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四)兼任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4次,相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在线上进行了沟通交流,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等具体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他会议等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以
及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公司治理等情况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市场行情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所需的各项必要条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九)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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