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9:32:42 股吧网页版
兴业股份:兴业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
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
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
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
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
或者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公告。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
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下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该协议至少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
送保荐机构;

(四)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 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五)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六)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
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