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5-01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预案: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534,994.41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4 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30,572,413.09 元。
鉴于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公司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
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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