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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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272001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2720016 号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金鸿顺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鸿顺,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九)、附注五(三十九)所述,2024 年度金鸿
顺营业收入为 86,710.04 万元,较 2023 年度增长了 87.21%。由于营业收入是
金鸿顺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结合销售合同、采购合同、订单等资料,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识别企业交易身份是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价格协议、客户对账单、发票及贸易相关单据等,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选取样本,对销售收入发生额和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5)对贸易业务的重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视频访谈或实地走访,确认贸易业务的真实性;利用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工具,检查是否与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事项;
(6)对收入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评价收入和毛利率的合理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进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附注五(四)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金鸿顺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 25,307.6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17.27%,
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增长了 56.85%。管理层在确定应收
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检查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评估的依据;
(4)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金鸿顺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金鸿顺 2024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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